释义 |
法律主观: 参保人可以选择到社保机构征收部门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具有本市户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 职工养老保险 法定退休年龄 。 2.未在全日制学校就读。 3.未在用人单位 参加社会保险 。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