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怎么做伤残鉴定 |
释义 | 进行工伤伤残鉴定流程: 1、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递交申请书; 2、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明、完整的病历资料等材料; 3、从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 4、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工伤认定材料提交如下: 1、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的程序: 1、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劳动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综上所述,工伤是在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职工的身体伤害、功能障碍、器官损害或者疾病,包括工作中的意外伤害和职业病。工伤是一种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制度,旨在保护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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