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董事长主要负责的业务包括主持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召集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会议;主持企业的重大决策,根据需要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或者决策层会议,做出决策;主持制定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和企业发展目标;监督和组织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以及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