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珠海公积金转入办理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将原在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珠海市继续缴存的,需在转入地珠海账户稳定连续缴存半年以上的,方可办理异地转入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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