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的不计免赔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车险的不计免赔包括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但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等。不计免赔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对应投保的险种约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应当负责赔偿。 一、自己开摩托车撞车死亡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 1、机动车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2、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3、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却又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 4、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而增加的; 5、投保时约定行驶区域,保险事故发生在约定行驶区域以外而增加的; 6、因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保险赔偿而增加的。 二、不计免赔的情况: 不计免赔通常指的是车辆保险中的不计免赔险:作为车损险、三责险、车上人员险、全车盗抢险和自燃险的附加险种存在(有些公司是合在一起卖的,有些公司可以分开挑选),如果不投该保险,出险时要按责任大小加扣,全责扣20%,主责扣15%,同责扣10%,次责扣5%。此条款的理解可参照《机动车保险条款》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实行绝对免赔率。 责任免除范围 下列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二)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三)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四)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五)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因被保险人如不能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而增加的免赔金额;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因原配的全套车钥匙缺失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六)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附加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投保人选择投保的附加险的事故责任免赔率和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人负责赔偿。 附加险各险种的不计免赔率特约责任作为整体存在,投保人不可选择分别投保。 三、不计理赔是什么意思 不计理赔又称为不计免赔,是一种商业险。 不计免赔险是指一种商业险(车损险或三责险)的附加险。不计免赔险作为一种附加险,需要以投保的“主险”为投保前提条件,不可以单独进行投保,其保险责任通常是指“经特别约定,发生意外事故后,按照对应投保的主险条款规定的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一般来说,投保了这个险种,就能把本应由自己负责的5%到20%的赔偿责任再转加给保险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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