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包括如下内容: 1、日常生产经营所取得的收入;相关利息收入;对外租赁收入;对外转让财产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票利息收入等; 2、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收入;债权人缘故导致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企业物资溢余收入;现金溢余收入;相关罚款所取得收入;缴纳的教育费附加返还收入;逾期未退还没收的包装物押金收入;其他相关收入等。 扣除项目具体包括内容如下: 1、免税收入指:企业所取得应税收入,但是按照税法规定免于征收所得税的收入额; 2、不征税收入指:从根源上说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减除。如,政府补助收入,财政拨款收入等; 3、各项扣除: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支出,社会保险费支出,利息支出等; 4、以前年度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是指,以前年度的净利润总和为负,本年计算税前净利润时,先弥补这部分亏损后的余额才能作为今年供分配的净利润额。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包括的具体内容如上所述。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是据以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