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上附着物归属问题在租地合同到期时如何解决? |
释义 |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地上附着物归土地所有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并自行处理附着物,以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商处理。在未获得发包人同意前,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承担一切责任。土地与地产是不动产,地产包括土地及其附着物,而不动产是无法移动的财产。动产和不动产是相对的,有时可根据特殊情况进行移动。 法律分析 到期物归原主。交付方式:恢复原承包时的状态。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争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一切责任自负。 国家在土地使用的相关办法上有一定的规定,如果是涉及到土地租赁的,在合同到期之后,有一定的土地附着物应该要怎么处理呢,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地面的附着物应该归土地的所有主,详细情况看下面的文章。 到期物归原主。交付方式:恢复原承包时的状态。如土地上还有附着物自行处理,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如有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议处理。在未争得发包人的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一切责任自负。 地上附着物,是指在土地上建造的一切建筑物(如平房,楼房及附属房屋等),构筑物(如水塔,水井,桥梁等)及地上定着物(如花草树木,铺设的电缆等)的总称。以前一般的概念是将如房屋、水渠、路桥等建筑物与构筑物看成地上定着物,将如树、竹、花卉、园林等看成地上附着物。 1、土地的定义 土地是地球表面陆地部分,包括海洋滩涂及内陆水域。 2、土地的特性 土地的两重性(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土地作为生产资料而有别于其它生产资料的特性(自然本身产物/面积有限/永续性/不可移动)土地社会经济属性(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地产是财产权/土地具有准商品性/地产增值性) 3、土地和地产 土地即是资源又是资产(生产资料),而地产是土地资产(只有产权)不动产(或房地产)是指土地资产及其定着物。上面的地产中的定着物也就是土地上的附着物。 4、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用途和价值的财产,主要是土地,地上定着物如房屋、道路、桥梁、牌坊,地上附着物如花草、树木等。 5、动产和不动产是相对一般情况而言的 股票虽然是动产,但公司可能是无法移动或移动受到限制的;机器、设备虽然是动产,但移动也可能会减损其价值。牌坊通常被视为地上定着物,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价值,但是,有特别纪念意义的牌坊,从破旧的老屋转移到新建的博物馆,没准能卖出更好的价钱。 结语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后,地面附着物应归土地所有者。在交付方式上,应恢复原承包时的状态,如有附着物需自行处理,以达到承包前的状态。对于庄稼或建筑物,可与发包人协商处理。若未获得发包人同意,必须恢复承包时的状态,一切责任自负。地上附着物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定着物。土地是不动产,而地产是土地资产及其定着物的总称。不动产指无法移动或移动后会损害其用途和价值的财产,包括土地和其附着物。动产和不动产是相对的概念,具体情况可能因特殊情况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__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在土地租赁到期后附着物的归属,应该要归土地主所有,尤其是在土地租赁期间合同到期进行归还的,整个过程我们应该要时刻遵守相关的规定,并且应该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办理,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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