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年龄以及缴费年限规定的不同有所不同:第一类:1、缴费年限不满15年,增加120元。2、缴费年限满15年不满16年,增加123.5元。3、缴费年限满16年及以上的,缴费年限每多一年,增加3.5元。第二类:1、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女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增加40元。2、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女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增加60元。3、截至2013年12月31日男年满80周岁、女年满75周岁以上的,增加80元。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