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离婚档案人民法院至少应当保存30年。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所必需的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看到离婚协议中对离婚意愿、财产债务分配、子女抚养权等达成合理协议后,才会颁发离婚证书。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三份离婚协议,一份交给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备案,双方各持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