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通常规定了具体的赔偿标准,但对于麻痹症发作频率的规定并不明确。保险公司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保险条款中的重疾定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八十二条:合同约定的险别和范围应当明确,不得捆绑搭售。险种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免赔额、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等保险条款,应当以书面形式载明或者通知保险单持有人。 2.《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或者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后,保险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赔偿义务。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重疾保险的“重疾”定义应当根据医学诊断标准和行业惯例,具体列明在保险合同中。 4.《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法》第二十一条:参保人员因患病、发生意外或者生育需要医疗保险待遇的,依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5.《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治疗、护理或者急救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害。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应当根据重疾险条款中的定义和医学诊断标准,评估麻痹症发作频率是否符合重疾的定义,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务人员在治疗、护理或者急救活动中因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