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严重违纪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员工严重违纪行为有: 1、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2、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3、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4、工作不负责任,经常生产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等等。 员工违纪的处理方式与程序: 1、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2、辞退:即时辞退,因严重违纪而辞退、预告辞退; 3、除名:是只适用于劳动者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而作的行政处理; 4、承担经济责任:扣工资不超过2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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