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转移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完成后多久能拿到证 |
释义 | 一、房屋转移登记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房屋转移登记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材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8.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多久能拿到证 房屋转移登记完成后大概在30个工作日可以拿房产证。法律规定,房屋登记机构自受理当事人的登记申请后,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上,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时间是3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 (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 (四)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 三、房屋转移登记是否受时效的限制 房屋交付以后,请求房屋转移登记不应受诉讼时效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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