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订立的遗嘱有效条件有:遗嘱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各种遗嘱的有效条件不同。 (一)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自写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并签字,然后注明年月日。 (二)代书遗嘱的有效条件: 1、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2、遗嘱人必须口述遗嘱的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完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代写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继承人、遗赠人等法律规定的遗嘱见证人;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 (三)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 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亲笔写遗嘱,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也可以由公证人代为记录遗嘱,整理成书面遗嘱后向遗嘱人宣读。遗嘱人确认无误后,有记录的公证人与遗嘱人签字,注明地点和年月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