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驾驶人哪些行为会被吊销驾驶证 |
释义 | 机动车驾驶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1、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饮酒后或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6、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7、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8、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的; 9、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吊销驾驶证后,重新申领驾驶证的流程如下: 一、申请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二、受理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并按规定审查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三、考试 1、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安排预约考试。 2、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3、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4、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1)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2)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 四、发证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驾驶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3、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5、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6、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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