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广州社保一般是每月的5号到15号扣钱的,最新的政策出台后,广州的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征收,社保局将每月的扣款数据递交至地税局后,由地税局进行社保的扣款,若逾期未进行缴纳的市民,可以再办理补缴手续。 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此前,每个月1日至5日由社保局向地税局传输当月扣缴数据,地税局在5日至15日之间扣费;全责征收后,缴费登记、申报都在地税局进行,流程也改变为每个月1日至15日为申报时间、15日至28日为扣费时间。市民可在下一个月初打印账单,届时若扣费不成功再行办理补缴手续。 社保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地税部门按照参保人实际工资和缴费比例征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原则上社保缴费基数就是参保人的实际工资。但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均设有上、下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