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用户口本复印件可以离吗 |
释义 | 离婚是不能用户口本复印件的。 办理离婚登记所有的材料都需要原件,此外,户口本的复印件也需要。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准备以下的材料: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办理离婚手续流程是: 一、协议离婚办理流程: 1.准备离婚相关证件。 2.准备离婚相关材料。 3.必须由夫妻亲自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4.民政局人员审核材料无误,将结婚证收回。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办理流程: 1.提起诉讼。 2.法院审理。 3.判决。 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自愿离婚,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时人的合意,并经过登记程序而解除。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根据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依诉讼程序以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称为裁判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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