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与终止什么区别 |
释义 | 中止与终止有三个区别: 1、法律效力不同。中止只是暂时终结了本次程序,并不是对案件的终结。终止后,当事人申请执行权利的消灭; 2、结果不同。中止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终止是停止执行程序,以后不再恢复; 3、产生条件不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人民法院需要暂时停止执行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法院中止执行的条件如下: 1、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执行标的物系未经析产的被执行人与他人的共有财产,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6、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 7、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8、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 9、仲裁裁决的被申请执行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请求,并提供适当担保的; 10、人民法院在审查申诉案件过程中,对原判决、裁定决定暂缓执行,期限超过3个月或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中止与终止有三个区别,分别是法律效力不同、结果不同、产生条件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六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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