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购销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有:购销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购销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承揽合同的标的则是特定的劳动成果;法定其他区别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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