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购销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有:购销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特定物;购销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而承揽合同的标的则是特定的劳动成果;法定其他区别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