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话丢失后无法联系对方,是否可以报警?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网上报警,打不通应该是电话问题, 无人接的概率很低,除非所有的电话都在通话,但是一般110有备用的电话,全部占线时 ,会转到备用电话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的形式及要求: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我的快递200多买的到地方两天没发货,打了好几个电话第三天告诉我快件丢了 快递纠纷可以向快递企业客服投诉,也可拨打“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进行申诉。如果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当事人应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证据。同时也应及时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A3.2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a) 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b) 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c) 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我的快递丢了,快递员打电话给我,让他放在我楼下的快递箱里,然后丢了 法律分析:快递丢失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在网上购物发现快递丢失,这种情况就比较简单,只需联系发货方就可以了,通常卖家会补发一个,然后他们再去找快递公司解决。另一种情况是自己寄发的快递丢失,首先可以打快递公司电话投诉,一般情况下还是能找回来,但是找不回来的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找不会来就需要快递公司赔偿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我从医院买的药,好几天都没有到,我今天打电话,他说快递丢了,应该怎么赔偿 快递把东西弄丢了,一般可要求原价赔偿。快递丢了,买家属于产生了物质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我寄快递我这边已经付运费钱了,家里人取快递还要交钱在拿东西,我给这边物流公司打电话都不接我的我应该怎么办边物流公司打电话都不接我的我应该怎么办? 快递纠纷可以向快递企业客服投诉,也可拨打“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进行申诉。如果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当事人应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证据。同时也应及时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A3.2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a) 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b) 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c) 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别人打了一巴掌,可以报警吗,没有造成轻伤 被别人打了一巴掌当然可以报警。如果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或构成轻微伤的,公安机关一般可以对行为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该内容由 刘传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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