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证申请人是买方还是卖方 |
释义 | 用证是由买方申请开的,也就是说买方是信用证的申请人。 当买方要从国外买进货物,就要到银行去开信用证,国外卖方收到信用证后根据信用证的要求发货。 而卖方是信用证的收益人,是收到银行通知的信用证后,备货、发货、报关、装船、到银行交单,再通过银行收款。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交易双方可能互不信赖,买方担忧付订金后,卖方不按照合同要求送货;卖方也担心在送货或递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支付。所以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交易双方的担保人,委托收付款交单,以银行信用替代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便是信用证。 信用证收取的一般程序是: 1、进出口双方当事人需在买卖协议中,明文规定选用信用证方式支付。 2、进口人向所在城市银行明确提出开证申请,填具开证申请报告,并缴纳一定的开证保证金或提供其他保证,请银行(开证银行)向出口人开具信用证。 3、开证银行按申请书的内容设立以出口人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且通过在其出口人所在地代理行或来往行(统称通知行)把信用证通告出口人。 4、出口人在装运货品,获得信用证所要求的运输票据后,按信用证规定向所在地银行(可以是通知行、也可以是其他银行)议付货款。 5、议付行议付货款后即在信用证反面标明议付额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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