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律并没有关于禁止干部退休返聘的规定。干部退休后可以返聘。但退休职工返聘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当事人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维权。 法律客观: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