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为外籍员工购买境外的意外、医疗保险等,是否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
释义 | 公司为外籍员工购买境外保险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规定如下: 1、企业为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个人支付或负担的各类境外保险费,凡以支付其雇员工资、薪金的名义已在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均应计入该雇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未在其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而支付或负担的其中国境内工作雇员的境外保险费,原则上应计入该雇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按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其中确属于按照有关国家法律规定应由雇主负担的社会保障性质的费用,报经当地税务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不计入雇员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3、在中国境内工作的雇员个人支付的各类境外保险费,均不得从该雇员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一、年终奖收税方式是什么 年终奖收税方式是由单位统一的来进行网络申报并且纳税。年终奖申请纳税可以直接由单位来进行申请,也就是通过网络申请的方式要完成。登陆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服务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新建表格,先录入当月工资薪金,在同一份表内,点击添加行,录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再进行申报。 “所得项目”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收入所属期起止”选择一个纳税年度 “收入额”填写全年一次性奖金。 现需全员全量申报,故当月工资薪金及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需在同一份申报表内申报。若数据较多,可点击导入数据——下载模板,点击标准excel进行导入。 计税方式: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情形一:当月工资薪金≥法定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情形二:当月工资薪金<法定费用扣除额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备注:上述当月工资薪金是指已按政策规定减除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之后的金额。 二、业务提成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般来说,企业供销人员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与企业存在工资、人事方面关系人员:另一类是企业销售需要临时雇佣的人员。前者为雇员,后者为非雇员。对企业雇员来说,无论取得销售提成的方式如何,包含的内容是什么,其为本企业工作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而对非雇员来说,其提供劳务取得的销售提成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一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对于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也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你公司兑现业务人员的提成收入属于绩效工资,因此,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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