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如果水库属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 2、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由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标准。 法律客观: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十六条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依法应当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和耕地开垦费以及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的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应当列入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概算。 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居民点迁建、城集镇迁建、工矿企业迁建以及专项设施迁建或者复建补偿费含有关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移民个人财产补偿费含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和搬迁费,库底清理费,淹没区文物保护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