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指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机构规格正科级。 巡视组是临时机构,没有法定的行政级别,但是组长必须由一定级别的领道干部兼任,普通干部不能担任。不是组长是什么法定级别,而是组长要由一定级别的领道干部兼任。省纪委巡视组组长可以由正厅级干部兼任,可以由副厅级干部兼任,也可以由正处级干部兼任。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第七条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