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业主概念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小区业主概念具体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业主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是本国公民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公民或组织。物业与建筑上讲的业主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指物业所有者。 小区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 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6.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批复意见。业主委员会凭批文到公安部门办理刻制公章手续,并将公章式样报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及街道办事处备案。 小区业主委员会设置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组织,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在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需要通过业主选举才可成立。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小区业主如何起诉物业公司 业主起诉物业公司应当: 一、做好准备起诉,调查取证; 二、写好民事诉状,拟定好诉讼请求,列好相关证据。 小区业主占用楼道如何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业主、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物业管理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 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小区业主维权的方式有哪些 有下列维权途径: 1.投诉。属于房屋质量等问题的,可以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物业管理问题可以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2.诉讼。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3.仲裁。可以将纠纷提请有管理权的仲裁机构即物业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以解决纠纷。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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