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破产的上市公司要退市。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和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仍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不按规定披露财务状况,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等情况下公司应当退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上市交易的证券,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的,由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终止其上市交易。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应当及时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