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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害公共卫生罪
释义
    危害公共卫生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规定,从事危害国家进行卫生管理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损害公众的健康,依照我国刑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类罪。危害公共卫生罪量刑标准:
    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危害公共卫生罪包括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非法组织卖血罪、强迫卖血罪等多个罪名。不同罪名,量刑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出售、运输疫区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未进行消毒处理的;
    (五)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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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1: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