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衔接资金又称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衔接资金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各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衔接资金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欠发达国有农场巩固提升、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三西”农业建设任务进行分配。 那么衔接资金和整合资金有什么区别呢? 衔接资金是指省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资金。衔接资金将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进行分配,分配因素和权重为:相关人群数量及结构30%、相关人群收入30%、政策因素30%、绩效等考核结果10%,并进行综合平衡。整合资金:资金整合:在不改变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的前提下,把投向相近或目标一致、但来源不同的各项支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上是关于衔接资金的相关内容,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衔接资金应当统筹安排使用,形成合力。综合考虑脱贫县规模和分布,实行分类分档支持。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及新疆、西藏予以倾斜支持。东部地区应结合实际将衔接资金主要用于吸纳中西部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中西部地区继续按规定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脱贫县,资金使用按照统筹整合有关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