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计价方式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总价合同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一、建设工程合同有哪些特征 1、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基本建设工程。即主要作为基本建设工程的各类建筑物、地下设施附属设施的建筑,以及对线路、管道、设备进行的安装建设。 2、合同的主体存在限制。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是有限制的,承包人只能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资格的人。 根据法释[2004]14号第一条的规定,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登记的,或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该司法解释第5条确认,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当事人请求按照合同无效处理的,不予支持。 3、建设工程合同具有较强的国家管理型。由于建设工程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工程建设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影响较大,在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上,就具有强烈的国家干预的色彩。 4、建设工程合同的要式性。即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形式要件有特殊要求,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怎么样有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应当经过立项并申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俗称四证)。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当已将四证办理完毕,否则将会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