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次出口退税的流程具体如下: 1、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一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首次出口退税所需的材料具体如下: 1、货物出口,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 2、收汇,并取得相应的收汇凭证 ; 3、如果是外贸企业还需要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发票开具后360日内进行认证)。 综上所述,办理出口退税时,一定要携带相关证明到税务机关来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