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口供亲属可以陪同么 |
释义 | 录口供亲属不可以陪同。 在派出所录了口供不算立案。必须认定有犯罪事实的,才能予以立案。如果刑事案子涉及侦查阶段保密不能亲属陪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5条之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录口供基本流程 录口供基本流程为(1)把身上所有东西都放拿出来,连皮带都要解下来;(2)带入问询间,问询是一般是 2、3 人,1、2个问询,1个记录;(3)施加心理压力,开始问询;(4)问询完毕,录好口供;(5)给报案回执,还需要留下自己住址、联系方式。 需要身份证和签名的目的是确定嫌疑人或者证人的身份信息。录完之后留下通讯方式目的是随时可以联系上嫌疑人或者证人。 公安局录口供流程 派出所报案录口供的流程: (1)把身上所有东西都放拿出来,连皮带都要解下来; (2)带入问询间,问询是一般是 23 人,12个问询,1个记录; (3)施加心理压力,开始问询; (4)问询完毕,录好口供; (5)给报案回执,还需要留下自己住址、联系方式。 需要身份证和签名的目的是确定嫌疑人或者证人的身份信息。录完之后留下通讯方式目的是随时可以联系上嫌疑人或者证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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