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三大类型 |
释义 | 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提出要求法院判定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一定法律关系的诉求。 给付之诉,是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判令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履行一定的民事给付义务的请求,如请求返还财产、支付货款的请求等。 变更之诉:是指当事人要求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双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比如共有关系、婚姻关系等,可以基于一定的事实和行为而变更或者消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某种法律关系是否保持存续发生了争议,诉诸法院,要求予以变更,就是变更之诉。 一、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有什么 形成权和请求权的区别如下: 一、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请求权可分为债权请求权和物权请求权; 二、形成权是指权利人通过其单方面行为改变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形成权的主要作用是使权利人能够根据自己的单方意思发生、改变和消除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二、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为多少年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1、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事诉讼的种类包括: 1、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分为肯定或积极的确认之诉与否定或者消极的确认之诉; 2、变更之诉,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诉; 3、给付之诉,请求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一定的实体义务,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诉。行为给付之诉通常分为积极行为给付之诉与消极行为给付之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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