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法和细则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法和细则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定义不同。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2、两者的内容不同。细则是对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办法是对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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