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第二次结婚要拿什么证件 |
释义 | 一、离婚第二次结婚要拿什么证件 1、离婚第二次结婚要拿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证,同时需要原件以及复印件; (2)需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还应该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结婚登记的要求是什么 1、要求结婚的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不具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4、男女双方不具有禁止结婚的禁止条件; 5、男女双方没有其他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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