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结婚证是否必须在男方去领? |
释义 | 结婚登记程序及所需材料。男女双方只需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不必去男方户口所在地。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签字声明和照片。程序包括申请、填写声明书、签名和审核。 法律分析 领结婚证不是必须去男方户口所在地。男女双方只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可以是男方也可以是女方。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拓展延伸 婚姻登记是否可以由女方代替男方办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登记可以由女方代替男方办理。婚姻登记是一项法律程序,旨在确认两个人的婚姻关系。在进行婚姻登记时,男方不一定非要亲自前往办理,女方也可以代替办理。这是为了方便夫妻双方的办理手续,减少不必要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因此,如果男方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前往登记处,女方完全可以代替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当然,在具体操作时,仍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登记机关的规定,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结婚登记是一项法律程序,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不一定非要亲自前往办理,女方也可以代替办理。这样的规定旨在方便夫妻双方,减少时间和精力的浪费。然而,在代办婚姻登记时,仍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登记机关的规定,确保手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无论男女双方选择哪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只要共同前往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所需材料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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