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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面积测绘标准
释义
    一、房产面积测算的内容
    1、面积测算
    面积测算系指水平面积测算。分为房屋面积和用地面积测算两类,其中房屋面积测算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产权面积、使用面积等测算。
    2、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3、房屋的使用面积
    房屋使用面积系指房屋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按房屋的内墙面水平投影计算。
    4、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直辖市、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5、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6、面积测算的要求
    各类面积测算必须独立测算两次,其较差应在规定的限差以内,取中数作为最后结果。量距应使用经检定合格的卷尺或其他能达到相应精度的仪器和工具。面积以平方米为单位,取至0.01㎡。
    二、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
    a)永久性结构的单层房屋,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房屋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b)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梯间、电梯间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c)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楼梯间、电梯(观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层计算面积。
    e)房屋在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只计算。
    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g)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a)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b)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c)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d)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门斗,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e)玻璃幕墙等作为房屋外墙的,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f)属永久性建筑有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g)依坡地建筑的房屋,利用吊脚做架空层,有围护结构的,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h)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
    a)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b)独立柱、单排柱的门廊、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c)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d)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e)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a)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b)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c)房屋之间无上盖的架空通廊。
    d)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的花园、泳池。
    e)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f)骑楼、过街楼的底层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g)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
    h)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
    i)独立烟囱、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干、支线。
    j)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
    三、用地面积测算
    1、用地面积测算的范围用地面积以丘为单位进行测算,包括房屋占地面积、其他用途的土地面积测算,各项地类面积的测算。
    2、下列土地不计入用地面积:
    a)无明确使用权属的冷巷、巷道或间隙地。
    b)市政管辖的道路、街道、巷道等公共用地。
    c)公共使用的河涌、水沟、排污沟。
    d)已征用、划拨或者属于原房地产证记载范围,经规划部门核定需要作市政建设的用地。
    e)其他按规定不计入用地的面积。
    3、用地面积测算的方法用地面积测算可采用坐标解析计算、实地量距计算和图解计算等方法。
    四、面积测算的方法与精度要求
    1、坐标解析法
    A)根据界址点坐标成果表上数据,按下式计算面积。
    1nS=Xi(Yi+1----Yi-1)(18)
    2i=1或1nS=Yi(Xi-1----Xi+1)(19)
    2i=1
    式中:
    S——面积,㎡;
    Xi——界址点的纵坐标,m;
    Yi——界址点的横坐标,m;
    n——界址点个数i————界址点序号,按顺时针方向顺编。
    B)面积中误差按下式计算。
    1nms=&plsmn;mj8D2i-1,i+1i=1(20)
    式中:
    ms——面积中误差,㎡;
    mj——相应等级界址点规定的点位中误差,m;
    Di-1,i+1——多边形中对角线长度,m。
    2、实地量距法
    A)规则图形,可根据实地丈量的边长直接计算面积;不规则图形,将其分割成简单的几何图形,然后分别计算面积。
    B)面积误差按3·2·6规定计算,其精度等级的使用范围,由各城市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
    3、图解法图上量算面积,可选用求积仪法、几何图形法等方法。图上面积测算均应独立进行两面次。两次量算面积较差不得超过下式规定:
    △S=&plsmn;0.0003MS...........(21)
    式中:
    △S——两次量面积较差,㎡;
    S——所量算面积,㎡;
    M——图的比例尺分母。
    使用图解法量算面积时,图形面积不应小于5cm2。图上量距应量至0.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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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15: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