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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清算时坏账处置方法是怎样的
释义
    在企业清算中,企业如有大额应收款项收不回来,应先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有哪些的通知》(财税[2009]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等有关规章,申请确认财产损失后,可以在计算企业清算所得中扣除。在此基础上再按照个人所得税有关规章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破产清算的顺序是怎样的?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章,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置、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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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4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