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理主要指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代理的适用范围很广泛,主要有: (1)代理进行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租赁、借贷、借用、接受赠与、执行遗嘱等。 (2)代理其他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如代理进行房产登记,代理办理商标注册、纳税、申请专利等。 (3)代理进行诉讼。如代理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进行起诉、应诉、辩论、上诉等诉讼活动。 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取决于委托人的授权。也就是说,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诉讼代理活动。委托诉讼代理人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实施的诉讼行为,只有得到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否则属于无效的代理行为,应由代理人自己承担所引起的法律后果。 根据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诉讼代理行为对委托人利益影响的程度不同,委托人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这两种不同的委托授权,诉讼代理人实施的诉讼行为是不一样的。委托人只作一般授权的,诉讼代理人只能代为一般的诉讼行为,如起诉、应诉,提出证据,询问证人,进行辩论,申请回避,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等等,而无权处分委托人的实体权利。凡是诉讼代理人代为实施对委托人的实体权利有重大影响的诉讼行为,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