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必须要替夫还债 |
释义 | 是否要提夫还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偿还。 2.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妻子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偿还。 3.丈夫死亡,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以继承的遗产为限承担偿还丈夫个人债务的义务,放弃继承的除外。 4.丈夫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妻子作为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偿还义务。 5.双方之间有财产、债务处分协议,约定该债务由妻子偿还的,妻子应当承担偿还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