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换新后,旧版是否仍可使用? |
释义 | 换新的户口本后,旧的户口本不能再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机关会在旧的户口本上盖上“作废”专用章,表示无效。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法律分析 换新的户口本以后旧的还可以用吗??不能,换领户口本的,派出所工作人员在当事人领取新的户口本时,会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原来的户口本,就不能再使用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拓展延伸 户口本换新后,旧版是否需要废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户口本属于个人身份证明文件,旧版户口本在换新后并不需要废弃。换新后的户口本是更新的版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证明作用。旧版户口本仍然可以作为历史记录和参考,但在实际使用时,建议使用最新的换新户口本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为了避免混淆和误用,建议妥善保管旧版户口本,避免与新版混淆使用。如有需要,可向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咨询具体操作事项。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换新的户口本后,旧的户口本不能再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因此,建议大家妥善保管旧版户口本作为历史记录和参考,同时使用最新的换新户口本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需进一步了解操作事项,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九条 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注:关于领取户口迁移证缴纳工本费项,公安部于1975年9月15日“关于取消户口迁移证收工本费的通知”中已予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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