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可以选择注销原始户口吗 |
释义 |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如果存在双重户口的情况,当事人应携带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原件,前往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销户手续。同时,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不能注销原始户口,但可以保留现在的户口。 法律分析 一、个人是否能够注销原始户口?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是不允许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如果存在双重户口的情况,当事人应携带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前往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3.当事人需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且该户口本将被派出所冻结。 4、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5、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6、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7、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扩展资料:公民在常住地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其亲属,抚养人或邻居或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向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所需手续: (1)、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或村(居)委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信》; (2)、死者的身份证、户口簿。双重户口,于法于情,都是应该严加杜绝的。它不仅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对称,更是助长了“重婚”、“房多多”等不良现象的滋生,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 二、我有两个户口,想注销原始户口,保留现在的户口,可户籍室不同意,能不能注销原始户口保留现在的户口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不能注销原始户口的: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 2、当事人双重户口的,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原件,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3、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将根据本条件第20条的规定处理,并且该户口本会被派出所“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结语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对于存在双重户口的情况,当事人应携带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原件,前往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办理销户手续。同时,户籍室应书面说明该户口的形成原因,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销户手续。否则,该户口本将被派出所冻结。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个人不能注销原始户口,但可以保留现在的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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