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可以去外地用吗 |
释义 | 营业执照异地不可以用。如果公司要在异地使用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异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设立分公司登记。未经批准在异地擅自设立分公司的,会被责令改正并处罚。 一、异地经营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异地经营应当在经营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没有注册登记的,由当地工商部门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异地成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是什么 异地成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如下: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文件,包括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 分公司的特点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 3、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4、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三、异地经营需要在当地登记吗 异地经营不需要在当地登记。只要凭公司所在税务局出具的外出经营证明到异地税务局办理营业税相关事宜即可。原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缴纳企业所得税。异地办公,即设立分公司,必须在异地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和税务登记。是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应作为独立主体进行纳税申报。一般情况下,分支机构以独立会计的形式成立。异地经营的,公司和分公司可以作为独立主体报税,但前提是分公司必须独立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 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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