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就是说能够加快推进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民生服务供给质量,增进群众福祉。目前为了推动信用惠民便企工作,包括上海在内的许多地区都发布了当地的信用条例。 法律依据:《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 第四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市和区社会信用管理部门负责社会信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各项政策措施并负责协调实施。市和区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应当在职权范围内,协同做好社会信用工作。 第五条 本市鼓励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社会信用建设,提高诚实守信意识,加强合作,共同推动信用联合奖惩,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