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夫妻分居的证据包括租赁合同、分居书面协议、居住证明、书信、邮件等,以及证人证言。 法律分析 可以收集分居证据,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般可作为夫妻分居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居住证明;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 拓展延伸 我国离婚程序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步骤 我国离婚程序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步骤主要由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来规范。根据我国法律,离婚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解、审理和裁决等环节。首先,当一方或双方决定离婚时,需要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会受理并通知对方一方,开始调解程序。如果调解不成功,法院将进行审理,双方可以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最后,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裁决离婚与否,同时判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相关事项。需要注意的是,离婚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细节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执行。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且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准予离婚。可作为夫妻分居的证据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夫妻分居书面协议、居住证明、书信、电子邮件等,还可借助证人证言。离婚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解、审理和裁决等环节,最终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证据裁决离婚与否,并判决相关事项。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需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