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若儿童想要在长春市就读于义务教育学校的话,那么就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具体如下所示: (1)学生年龄必须年满六周岁,也就是在2014年8月31日(包括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学生,并且必须要具有属于城区、开发区的户口的,或者是具有有效的居住证,这样符合年龄的儿童才可以在城区小学、开发区小学进行就读。 (2)假如学生属于城区、开发区的户口,或者是具有有效的居住证,并且已经完成了小学的义务教育的话,那么就可以就读于城区中学、开发区中学。 2、符合年龄的学生若想要就读于片区学校的话,那么就必须要符合“两个一致”的条件:符合年龄学生的户籍应该和自己父母的户籍保持一致,而户籍上所记载的地址也应该和自己实际所居住的地址、父母所拥有的房屋产权证上所记载的地址保持一致。 3、假如父母在城区没有住房的话,那么只要符合年龄的学生和自己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或者是外公外婆等三代人的户籍和家庭住房是一致的,而儿童自从出生当日开始,就已经落户在了爷爷奶奶或者是外公外婆的户籍上,并且实际居住在一起的,户籍也从来没有办理过迁移手续,那么也可以看作为符合“两个一致”。 4、假如符合年龄的学生无法符合“两个一致”的话,那么一般是由各个城区或者是开发区根据符合年龄的学生的实际居住地,再结合周边学校的布局情况、学校规模、实际招生情况等方面,来合理的安排入学事宜。 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2017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在目前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采取多校划片,将热点小学、初中分散至每个片区,确保各片区之间大致均衡。实行多校划片的,应通过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热点学校招生名额。派位未能进入热点学校的学生,仍应就近安排至其他学校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