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对个人,需要你在当地的银行开户(个人结算账户) 首先填好相应的进帐单,进帐单的收款人、付款人的名称必须和支票上的收付款人相一致。 法律依据: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收付和现金存取。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一)工资、奖金收入。 (二)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三)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四)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五)个人贷款转存。 (六)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七)继承、赠与款项。 (八)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九)纳税退还。 (十)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十一)其他合法款项。 第四十条 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下列付款依据: (一)代发工资协议和收款人清单。 (二)奖励证明。 (三)新闻出版、演出主办等单位与收款人签订的劳务合同或支付给个人款项的证明。 (四)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奖券发行或承销部门支付或退还给自然人款项的证明。 (五)债权或产权转让协议。 (六)借款合同。 (七)保险公司的证明。 (八)税收征管部门的证明。 (九)农、副、矿产品购销合同。 (十)其他合法款项的证明。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