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什么是托收凭证 企业日常交易中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如果没有背书或者贴现,在到期日需要委托银行收款(一般提前10天);托收时,企业人员需要填写托收凭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托收凭证一式五联,第一联是回单,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给收款单位的回单联;第二联贷方凭证,是收款单位委托开户银行办理托收款项后的贷方凭证;第三联借方凭证,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支付货款的借方凭证联;第四联收账通知,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在款项收妥后,给付款单位是收账通知联;第五联承付支款通知,是付款单位开户银行通知付款单位按期承付货款的承付通。 二、托收凭证的有效期 有时间限制。从票据法上的规定,银行承兑汇票办理托收时间为票据到期后的十天内,也就是说可在到期后十天内的任一天到开户行办量托收。 但一般需要提前几天,原因一是银行需将票据寄至承兑行(付款行),可以提前寄到,付款行在票据到期当天就可将资金付给用户,这样用户可尽早收到钱。 二是如果票据本身有瑕疵,如背书有误、签章不规范等,银行事先审核后可让用户有充足时间进行补救,如找前手出具说明等。 因此,一般客户最好提前几天先将票送交银行审核,如果审核无误或者单位本身具有较强审票能力,提前两三天交银行就比较合适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