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开除员工的档案记录可查询吗? |
释义 | 被单位开除的员工档案应根据相关规定转交新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提供证明,并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辞退员工档案需包括辞职或辞退手续,如辞职申请表、批准文件、辞退决定、辞退费发放证明等。根据《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情况下,档案应在一个月内转交新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法律分析 被单位开除的,有档案记录的。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职工调动、员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辞退员工档案材料包括哪些: 员工辞职和被辞退人员档案材料,除了要真实可靠、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材料: 1、员工辞职人员档案中应有本人《员工辞职申请表》和所在单位或任免机关的批准文件等员工辞职手续; 2、被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档案中应有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作出的辞退决定(本人签字或辞退决定与本人见面的说明)、《辞退费发放证明》等辞退手续; 3、被单位机关辞退的公务员档案中应有《辞退公务员审批表》和任免机关作出的辞退决定)本人签字或辞退决定与本人见面的说明)、《辞退费发放证明》等辞退手续。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 第十八条 企业职工调动、员工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八条,被单位开除的员工,有档案记录的,应由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在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辞退员工的档案材料包括辞职申请表、辞退决定、辞退费发放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 监督与惩戒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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