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服务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媒介的中间服务行为。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需要明确的是,法律对居间费用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服务费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有约定,而居间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介绍费。虽然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不过收费标准如果明显超过行业标准,且操作不符合行业规范的,可以拒绝。 居间费用是指居间合同发生的费用。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 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以下两个要件: 1、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2、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综上得知,居间服务也就是中介服务,在房地产行业出现的情况很普遍,包括房屋租赁、买卖等。居间服务合同的签订需符合法定条件,否则有可能出现合同无效或者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