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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董事的任期是怎样规定的
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是有任期规定的,任期多长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同时公司法规定,董事任期最长每届不得超过三年,以防止公司章程对董事任期作过长的规定。但是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一、董事会成立需要多少人
    我国法律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人数作出了规定。
    《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
    《公司法》第50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公司法》第10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一律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二、监事任期多长时间
    监事任期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监督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
    3、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董事、经理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三、公司章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1、法定不可变更的事项
    (1)重要的程序性规则。如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2)基本的权力分配性原则。如股东会选举董事,股东可以罢免董事。
    (3)公司重大变故谨慎决议的原则。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董监高及股东的信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依法理不可变更的事项
    (1)股东知情权。股东可以查阅相关会议记录、财务报告,了解企业发展状况。
    (2)股东利益分配请求权。该权利不可剥夺,对该权利剥夺,最终会导致投资者远离。
    (3)股东进退公司的适当自由,股东转让股权不应受到苛刻限制。
    (4)股东寻求司法救济权。当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高管等人损害股东利益时,股东有权寻求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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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3:23:01